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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信惠州医院 苏斌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与高血压并存的一组疾病。包括妊娠前诊断为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新发现的高血压以及妊娠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一般有两种情况:
(1)在怀孕前就患有高血压,称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更严重的情况称为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2)在怀孕前血压是正常的,因为怀孕才患上高血压,按照严重程度的不同,被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
0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有哪些危害?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增加孕产妇及胎儿的不良结局发生风险,导致早产和低体重儿,增加胎儿死亡率。
当慢性高血压孕妇发展成为子痫前期,其风险较妊娠期血压正常者至少增加5倍,慢性高血压孕妇产后出血的风险较血压正常孕妇增加2倍。
合并子痫前期的慢性高血压患者,孕产妇及胎儿的临床结局及预后均更差。
子痫前期会导致产妇呼吸、循环、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及神经功能的障碍,特别是子痫发作多数合并严重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如意识丧失、卒中等,增加孕产妇死亡风险。
03
什么是子痫前期,什么是子痫?
孕妇发生子痫前期有哪些风险因素?
子痫前期是指:怀孕20周后孕妇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伴有下列任意1项:
1.有蛋白尿:尿蛋白定量≥0.3 g/天,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条件进行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
2.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1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强直性抽搐。
04
妊娠期高血压治疗原则?
(1) 妊娠期高血压者:休息、镇静,监测母儿情况,酌情降压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按重度子痫前期处理;
(2) 子痫前期者: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和纠正低蛋白血症,预防抽搐,镇静治疗,密切监测母儿情况,预防严重并发症的发生,适时终止妊娠;
(3) 子痫者:治疗抽搐,预防抽搐复发和并发症,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4)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者:动态监测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 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者: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伴发重度子痫前期临床征象者按重度子痫前期处理。
05
妊娠期高血压何时启用降压治疗?
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儿并发症。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
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的高血压孕妇建议降压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的血压控制目标目前尚无统一推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推荐目标血压为:
1、 当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酌情将收缩压控制在130~155 mmHg,舒张压控制在80~105 mmHg。
2、 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 mmHg;血压不可低于130/80 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
06
妊娠期高血压的药物如何选择?
各指南共同推荐的一线降压药物:
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硝苯地平,这几类药物临床使用资料较充分,对胎儿影响较小;
甲基多巴的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妊娠分级为B级,安全性高但降压疗效较其他降压药物弱。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同一通用名药品如硝苯地平片可用于妊娠高血压,但硝苯地平控释片禁用妊娠高血压。
孕期禁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以及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类药物。
来源:岭南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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