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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
这是目前国内外指南和专家共识推荐的婴幼儿适用的退热药物。
• 3个月以下
及时带宝宝就医。不建议自行用药。
• 3~6月龄
推荐:对乙酰氨基酚根据孩子体重,剂量为每次10~15mg/kg,可间隔4~6个小时重复给药1次,每日不超过4次。
• 6月龄以上
推荐: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口服剂型)剂量为每次5~10mg/kg,可间隔4~6个小时重复给药1次,每日不超过4次。
特殊情况下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的应用如下。
(1)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依赖肝细胞药物代谢酶P450的作用。肝功能异常时使用这类药物将加重耗竭肝细胞中谷胱甘肽,影响肝细胞线粒体的功能,甚至导致肝细胞急性坏死。
对于肝功能异常伴发热,必要时可选用布洛芬退热。
(2)布洛芬有加重肾脏损伤可能性,严重者有导致肾小管、肾乳头坏死的风险,肾功能损伤中度及以上异常,即肾小球滤过率中度下降及以上异常或肾功能不全患儿伴发热时,禁用布洛芬。
对于肾功能异常伴发热,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热。
(3)布洛芬不用于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儿的解热镇痛治疗。
心功能不全及心力衰竭患儿发热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作为解热镇痛药物。
但应当注意的是大剂量对乙酰氨基酚有肝脏毒性。
慢性心力衰竭患儿,长期肝脏淤血,肝功能可能异常,对乙酰氨基酚的清除时间可能延长,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肝脏毒性,及时评估及监测。
(4)非甾体抗炎药(NSAID)可减少血小板的聚集,因此应避免用于血小板计数<5×109/L的血小板减少症患儿;
不推荐布洛芬用于伴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儿,因为易发生胃肠黏膜应激综合征,加重溃疡引起胃出血、紫癜等;
禁用抑制或减少血小板及其功能的药物。
对于出血性疾病伴发热,必要时权衡利弊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等对凝血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退热。
(5)蚕豆病患者发烧可用布洛芬退烧,慎用对乙酰氨基酚。
(1)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常规剂量下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及粒细胞减少;但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甚至急性肝衰竭。
此外,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包括致命的Stevens 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发生急性中毒应给予乙酰半胱氨酸解救,根据病情给予相应处理。
(2)布洛芬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一般为轻度的肠胃不适,偶有皮疹、耳鸣、头痛等,严重可引起消化道出血,亦有布洛芬引起急性肾损伤的报道。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如出现胃肠出血或溃疡给予质子泵抑制剂;发生急性肾损伤时,应根据肾损伤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治疗。
来源:岭南药学 作者: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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