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实施镇静及麻醉下消化内镜诊疗需配置哪些仪器和设备?
诊疗区域除配置消化内镜基本诊疗设备以外,推荐配置全身麻醉所需的仪器设备,包括麻醉机、监护仪、困难气道处理设备、抢救车和除颤仪等抢救设备,常用急救药品和拮抗药等物品。(推荐强度Ⅰ,同意度96.7%)
推荐设立独立的麻醉恢复室或其他具有监护治疗功能的恢复区域,麻醉恢复室床位与内镜操作床位比例不低于1~3∶1;两者空间布局邻近,其设备应符合麻醉恢复室的基本要求。(推荐强度Ⅰ,同意度83.3%)
每个实施镇静及麻醉的消化内镜诊疗单元,应配置监护仪(包括心电图、脉搏氧饱和度和无创血压监测)、供氧与吸氧装置、单独的负压吸引装置和静脉输液装置、常规气道管理设备(如简易呼吸囊、口咽或鼻咽通气道、麻醉咽喉镜与气管内插管用具等)、常用麻醉药物以及常用的血管活性药物(如阿托品、麻黄碱、去氧肾上腺素等)。气管插管全身麻醉下行长时间的消化内镜操作者或高危患者建议配备麻醉机,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end‑tidal carbon dioxide partial pressure,PETCO2)、有创动脉压和血气分析等监测设备。实施镇静及麻醉的消化内镜诊疗区域内须配备困难气道管理设备(喉罩、视频喉镜等)、抢救设备(如除颤仪)、常用急救药品(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利多卡因、沙丁胺醇等)和相关拮抗药(如氟马西尼和纳洛酮)。
消化内镜诊疗区域的麻醉恢复室,其设备应符合麻醉恢复室的基本要求,即应配置监护仪、气道管理设备、输液装置、吸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以及急救设备与药品等。
内容节选自《消化内镜诊疗镇静及麻醉管理中国指南(2026版)》内容来源: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