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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死而复生”的医疗纠纷!

2020-08-31作者:壹声热点
妊娠儿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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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 月8日的早晨。 


一个叫陈立的新生儿父亲,冲上了深圳市某医院住院部的七楼。二话不说,挥出的右拳,把正坐在办公室里与患者聊天的妇产科医生罗军撂倒在地,并且又补了一脚。 


罗医生挣扎着跑出办公室,陈立紧冲上去,又将其扑倒在地上。两个人纠缠在满是临时病床与待产孕妇的走廊上。 


陈立为什么要打妇产科医生罗军? 


因为他救活了他确诊为“缺氧缺血性脑病”的刚出生的孩子。


“我要和一个傻瓜过一辈子了!”陈立隔着人群,对着罗医生大骂,“我说过不要孩子了,为什么还要给救回来?” 


被打得右手和膝盖开始流血的罗医生,显然被他激怒了,吼道:“你这个父亲可以不要小孩,我这个医生不能见死不救!” 


因为,按照深圳市规定,如果要放弃救治患有严重畸形缺陷等疾病的新生儿,必须有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相关鉴定,或是深圳两家三甲医院的检查报告。 


随后医患双方均被带至派出所调查。 


陈立在派出所里说:“罗医生多次向我强调,孩子生下来会是个有脑病的孩子……我说小孩我不要了,但罗医生仍全力抢救。” 


而罗医生则委屈的说:“如果见死不救,那才真是医生失职。” 


这是“真实故事计划”所报道的一件离奇到近乎荒诞的事情:一位医生因为救孩子而被打;一位父亲则因为自己的刚出生的孩子被救而殴打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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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日,却有一则医生因为没有抢救新生儿,而被孩子父亲迁怒并追责的事情发生。 


咋回事呢? 


我们先看一下事件报道视频: 



以下视频来源于

小莉帮忙


视频来自“小莉帮忙”


大致情况是一个孕妇因宫内感染,医生认为胎儿保不住,死胎可能。实行剖宫产取胎后,将胎儿给家长自行处理。结果孩子父亲准备将孩子埋下的时候,发现孩子没死,就返回医院要求抢救,并追责。 


为了让大家能进一步理解这件看起来似乎荒唐的所谓“死而复生”事情发生的原因,这里有一个不容忽略的名词“宫内感染”,必须简单介绍一下。 


宫内感染,是指在产前或产时,胎盘、胎膜、羊水或胎儿由于胎膜早破,来自阴道或宫颈中的细菌进入子宫所引起的感染。 


引起宫内感染的常见病原体有厌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等,其中以厌氧菌出现最多;另外单纯性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以及弓形体原虫等也可引起宫内感染。 


宫内感染可以引起一系列不良后果,其危害程度与宫内感染发生的时间、病原体的种类、母亲的身体状况有关。 


孕期发生宫内感染,一方面造成胎儿染色体微量受损,引起胎儿器官功能生长受限;另一方面, 感染引起胎盘循环供血不足,影响母体与胎儿的营养物质交换,生长发育受限。 


在孕早期,直接危害胎儿,可能导致畸形,流产率达30%;在孕中、晚期,则会引起败血症、死胎、自发性流产或死产,甚至在足月分娩时也会传染给胎儿,引起新生儿感染甚至死亡,新生儿的症状多为败血症、脑膜炎,死亡率高达30%~70%。 因此,很多情况下的流产、死胎和死产,都是宫内感染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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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的这起早产儿“死而复生”的事件,为什么会发生呢? 


我想很可能基于以下三种原因: 


1、这胎儿是26周,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早产了,严格意义上说,应该属于流产的范畴。医学上,对早产的定义是28周至37周,28周以前都属于流产。这样区分是有临床意义的,因为胎儿心跳早走12周的时候就有了,但是尽管这时候的胎儿有心跳,可其他器官还远没有发育成熟在这种情况下胎儿的存活率是非常低的,所以,人流限定在怀孕三个月内,也就是12周左右如果我们弄懂了这些基本医学常识,那么,就能理解,基于这种情况之下,医生的判断,应该说,并没有什么大错。


但是,并没有大错,并不是说没有错。医生错在哪?错在再低,也不应该成为不抢救的理由!这个世界上总有奇迹与例外。曾经,在2006年,美国就成功救活一个胎龄只有21周,出生时身高只有24厘米,体重仅280克的新生儿,并且活到现在。 


换句话说,即便放弃抢救,也应该由孩子父母决定,而不是医生决定。 


2、这件事医生虽然走了一下知情告知程序,但是仅仅告知了产妇,并让她签字“死胎自行处理”,这就存在了问题。什么问题?就是太过简单,只有产妇签字,没有产妇丈夫签字。 


我们总是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也把复杂的人性想得太过简单。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多起了,可大家就是不长记性。这起事件,其实稍微动一下脑子想想就都能预见,仅有产妇知情同意而没有丈夫或其他家属知情签字,一旦发生意外,必出纠纷。因为,孩子的性命不仅是父母双方的,在法律上来说,更是任何人都无权剥夺的,即使其生存几率渺茫、后遗症严重,只要还活着,自然就容不得医生自作主张。也正因如此,所以深圳的妇产科罗军医生才在孩子家长不同意的情况下,也不放弃对孩子的救治。而你这倒好,手术前仅仅让产妇签了个字放弃,但孩子是父母双方的,连孩子父亲都不告知,这心可真大啊!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自作主张放弃救治,你这是木匠打枷锁自己,自作自受啊! 


3、正常情况下,对这样的孩子取出后,也应该即刻做一个评分,根据真实情况告知父母,认真交流沟通,征询父母意见,依据父母要求,再进行下一步处理。医生应该把选择权交给孩子父母,而切不可打着“为你着想”的旗号,好心办坏事。农夫和蛇的故事,不仅仅存在于童话世界中,也存在于成人世界中,特别是医患之间,这些年来,倍受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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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件事情,很大程度上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医生没有把情况向孩子父母讲清。


我深信,这件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医生真的具备仁心,不想让这对父母背上沉重的负担,耗费无尽的精力。 


但是,为人父母者,做一个人财两空的决定,远比放弃容易的多。即使孩子真没有了,自己努力过,以后得日子,也过得坦然,内心安定,不会愧疚。要知道,当父母的,如果亲手放弃自己孩子,那心灵枷锁是要戴一辈子的。 


或许,我们的医生同仁,他们了解医学,但是,从来也不了解父母。


来源:江淮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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