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8月13日晚,发生在广州的患者持刀砍伤两名医生事件。
终于,这起事发20多天的持刀暴力伤医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9月5日,警方对这一案件进行了通报,全文如下:
8月13日20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狮岭镇迎宾大道联合村某私人门诊发生医患纠纷,有人持刀伤人,现场有2人受伤。花都警方接报后迅速派出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派员到场救助。
民警到场后,当即抓获1名嫌疑男子余某(男,31岁,河南人),收缴作案刀具1把。2名伤者为李某(男,49岁,门诊医生)和毕某(女,49岁,李某妻子)。
经初步调查,嫌疑人余某于事发前几日曾在该诊所治疗脚疾。13日17时许,余某再次来到该诊所就诊,等候片刻后离开,于20时许携刀再次返回。余某先是借故骗李某前往诊所门口,后进入毕某诊间就诊,期间突然拿出水果刀对毕某进行伤害,毕某当即大声呼救并逃出诊间,李某闻讯赶来救援,也被余某持刀伤害。后余某被李某和现场群众合力制服并报警。李某夫妻二人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
目前,余某对其故意伤害行为供认不讳,已被花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案从舆论关注,到警方通报,背后是舆论与执法力量的一次良性互动,群众有关注,警方有回应,彰显了执法为民的法治精神的一次生动注解。
我们相信暴力伤医者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更希望每一位暴力伤医者都能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因为今天是江凤林案重审开庭满月之日。距离该案法定结案日期只有40天!
一名主任医师被打,想用200元摆平!这样的处罚会有什么惩戒和警示的效果?又会起到什么样的示范作用,不言而喻!所以,江医生才即使成为一个“刁民”,也要屡败屡战的把官司打到底。
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每一起伤医案件如何科学、合理、合法加以认定,不仅是对执法部门智慧的考验,也是涵养人们对于法治的信仰。要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现实中,并非所有案件都有幸被舆论高度关注,这就要求各级各地执法司法部门,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让事实和法律成为公平正义的标尺,才能托起人们对公义的坚守,社会对法治的信仰。
在这里,再重复一下人民日报曾经说过的话:伤医辱医是文明社会之耻!
暴力伤医是赤裸裸的犯罪,与医患纠纷毫无关系!用暴力威胁医务人员安全,用伤害实现个人诉求,这种极端做法,是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的。
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立医院内分泌科主任侯建明曾建议,对于扰乱医疗工作秩序,有暴力、过激倾向的医闹行为,一旦发生,即从重入刑。在涉及医务人员权益的相关法律和刑法中明确医闹性质和行为,在定罪量刑时不能只考虑是否造成伤害结果。对于存在暴力倾向但未造成伤害结果的,情节严重者按既遂处理。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特别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都要受到法律严惩。这一规定,不仅释放出了严惩“伤医”的强劲信号,更为司法部门提供了简要、明了、精细,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圭臬,说清了法理、明确了是非。
徒法不足以自行。就现实来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依然是在涉医违法犯罪事件中必须努力的方向。眼下,依然仍有很多医疗机构以及部分执法者仍然存在“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心态,殊不知一旦纵容迁就,就只会让伤医者肆无忌惮,形成恶性循环。
对此,司法之手一定要雷霆万钧,对“医患纠纷”与“违法犯罪”必须有充分的厘清,坚决依法从重惩治,绝不姑息,在全社会形成对暴力伤医事件零容忍的共识,守护法治与文明的底线,用法治的刚性给全社会敲响警钟!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