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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荷教授:《中国成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诊断与非机械通气治疗指南(2023)》解读|指南解读

2024-08-05作者:论坛报小璐资讯
原创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是一种危及生命的非心源性肺水肿, 可由多种肺内因素(肺炎、误吸等)或肺外因素(脓毒症、 急性胰腺炎、外伤等)所诱发,导致严重低氧血症、肺顺应性降低、动静脉分流增多和生理死腔增加。值得注意的是,ARDS虽是ICU的常见综合征,但临床医生对其认知仍然是有限的,据估计约有40%的ARDS未被诊断,因此ARDS的发病率可能被低估。近年来随着重症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全球大流行,医学界对ARDS的诊断和治疗方面也有了新的认识。肺保护性机械通气是被广泛接受的治疗措施,但对于ARDS的非机械通气治疗策略,目前仍缺乏系统的总结。因此,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危重医学专委会组织国内相关学科专家,依照GRADE国际指南制定规则,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性梳理、分析、讨论,最终形成《中国ARDS诊断与非机械通气治疗指南(2023)》(以下简称《指南》),旨在为ARDS患者机械通气之外的管理提供相对全面的循证医学证据。


《指南》按照GRADE方法学,根据证据中的偏倚风险、不一致性、间接性、不精确性和发表偏倚,以及证据是否显示出大效应,所有可能的混杂因素,剂量反应关系,将证据质量分为高、中、低和极低四个水平;考虑医学干预的利弊平衡、证据体质量、用户价值观念与偏好、成本效果与资源耗费,以及可行性和可接受度等因素来制定推荐意见,并且将推荐意见分为强推荐和弱推荐(或者有条件推荐)两种。《指南》旨在为ARDS患者机械通气之外的管理提供临床指导,帮助临床医生快速正确的做出诊治决策。其范畴仅限于机械通气之外的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本文对《指南》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ARDS的诊断


《指南》指出,最近发布的新定义拓宽了ARDS的诊断范围,允许SpO2/FiO2≤315mmHg(1mmHg=0.133kPa)同时SpO2≤97%(SpO2/FiO2在SpO2>97%时无效)作为低氧血症的判定标准。

当SpO2≤97%时,SpO2/FiO2可用于ARDS严重程度分级。

图片


新定义将ARDS分为三个特定类型,具体如下: ① 插管ARDS:与柏林定义基本一致;② 非插管ARDS:指接受HFNO≥30 L/min 或无创正压通气/持续气道正压通气(NIV/CPAP)时呼气末正压(PEEP)至少5 cmH2O且满足ARDS低氧血者标准者;③资源有限环境下的ARDS:指在资源有限情况下,SpO2/FiO2≤315 mmHg同时SpO2≤97%即可诊断ARDS,不需要PEEP和最低氧流量作为诊断的必要条件。



二、非机械通气治疗推荐意见


ARDS新定义的发布必将带来大量非插管的ARDS患者,对这些患者进行早期规范的干预,有助于避免进一步气管插管,从而改善预后,节约医疗资源。俯卧位通气在COVID-19疫情中被广泛应用于非插管ARDS患者中,临床普及性较前大大提高。与此同时,针对ARDS病理生理学原理 (如炎症、凝血、氧化应激和内皮损伤)的研究虽层出不穷,但缺乏突破性的进展,ARDS的药物治疗,如糖皮质激素等虽常用于ARDS的治疗,但其疗效及适用条件仍存在较大的争议。《指南》针对ARDS非机械通气治疗的九个关键临床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意见。


1.针对ARDS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指南》建议中重度的ARDS患者在诊断后的24 h内加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2 mg/kg泼尼松当量),用药时间1周以内,或根据临床需要决定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和用药时间。糖皮质激素的用药持续时间超过7d需要采取剂量递减,出现不良反应需及时停药。(有条件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相比于常规治疗,加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可为短期死亡风险等关键结局指标带来小幅度获益,同时在住院时间等非关键结局指标上可能增加微小的风险,整体证据质量中等,说明证据显示的获益或受损的把握度不高,临床决策仍需综合考量患者的个体情况。专家组根据临床实践经验判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成本低,临床医生与患者均不存在价值偏好,不会给卫生服务公平性、医疗资源占用带来负担,临床可行性、可及性良好。因此《指南》专家组综合考虑,作出有条件推荐。


2.针对ARDS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指南》专家组建议轻中度ARDS患者在诊断后的24h内加用4.8 mg/(kg·d) 的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抑制剂治疗,疗程不超过14d(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纳入研究的数据显示相对于常规治疗而言,加用了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抑制剂辅助治疗的ARDS患者在短期和中期的死亡风险可能会稍有降低,其机械通气时间以及PaO2/FiO2也均有小幅度改善的可能性,但是因为该临床问题下纳入的证据体质量普遍为低或者极低,所以《指南》专家组对上述的临床获益并没有确切的把握,将来的研究很可能会改变上述效应。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抑制剂的使用对长期死亡风险可能会有影响,但是影响长期死亡风险的因素很复杂,专家组无法确定目前数据显示的长期死亡风险的变化是否是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抑制剂导致的。专家组根据上述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结合临床治疗经验判断轻症患者在早期接受该治疗的获益很可能大于重症患者,在充分考虑了上述临床获益和负担的利弊平衡,参考公平性、可行性、可接受度的判断后,《指南》指出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抑制剂的使用带来的利很可能大于弊,因此对它做出有条件推荐。


3.针对ARDS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指南》建议低出血风险(低出血风险定义为HAS-BLED评分0~2分)的患者接受肝素抗凝治疗,皮下注射低分子量肝素的剂量为2500~5000U/d,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者不建议使用低分子量肝素,肝素治疗过程中注意抗凝禁忌,包括活动性出血、血小板减少等现象(有条件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相比于常规治疗,加用肝素抗凝治疗可能会在短期死亡风险、PaO2/FiO2等关键结局指标上为患者带来小程度的获益,在中长期死亡风险上可能存在微小的风险,整体证据质量中等。由于ARDS患者的中长期死亡风险相关因素复杂,根据目前的研究证据不能判断是否由肝素导致,证据显示的疗效与安全性相对倾向于联合肝素治疗,因此专家组综合考量利弊平衡,作出有条件推荐,即建议不存在活动性出血、血小板减少等抗凝禁忌的ARDS患者使用肝素抗凝治疗。


4.《指南》建议重度ARDS患者,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NO吸入(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专家组根据上述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结合临床治疗经验,判断中重度ARDS患者使用NO有益于提升PaO2/FiO2,但是目前的研究证据提示在短期、中期、 长期患者的死亡可能会增加,但是证据质量低,存在不确定性。在充分考虑了上述临床获益和负担的利弊平衡,参考公平性、可行性和可接受度,做出有条件推荐。针对重度ARDS患者在接受常规治疗基础上,就医环境有NO设备,《指南》倾向于有条件可以考虑使用NO吸入,以提高患者PaO2/FiO2


5.《指南》建议在ARDS患者循环稳定的基础上采取限制性液体管理策略。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的重点在于对患者的监测与评估,例如针对接受深镇静或肌松治疗的ARDS患者,可能需要采取血管活性药物来维持血压,同时需要监测患者的乳酸、尿量、末梢循环来判断组织灌注是否足够,避免出现器官功能障碍(有条件推荐,低证据质量)。


目前纳入证据文献主要来自中文文献(24篇),只有3篇英文的研究。疗效和安全性数据显示,限制性液体管理较非限制性液体管理主要的获益体现在有可能降低死亡风险(但证据质量低,把握度小),以及延长无呼吸机支持天数。在充分考虑了上述临床获益和负担的利弊平衡,参考证据体的不确定性,以及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可接受度和对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影响后,专家认为ARDS患者接受严格限制液体输入可能是利大于弊(证据质量中等)。但是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在目前所获取的研究中缺乏直接比较晶体液与胶体液在不同的管理策略下对ARDS患者临床结局的影响,所以将来的研究有可能会改变目前的结论。


6.《指南》建议在设备可及、技术可行的前提下,针对无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风险的中重度ARDS患者,可以考虑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实施ECCO2R治疗。对采用肺保护性通气并且联合俯卧位通气的ARDS患者,如驱动压≥15cmH2O,通气频率>30次/min,仍存在高碳酸血症且pH<7.25,但不满足使用ECMO的低氧血症标准,可考虑进行ECCO2R(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该临床问题下的研究数据有限,符合纳入标准的RCT研究和观察性研究在关键指标的获益上的证据体质量均为低或者极低,并且两类研究证据所显示的干预效应方向不一致(例如短期死亡风险),表明目前观察到的疗效和安全性存在不确定性。ECCO2R技术带来的获益主要体现在无呼吸机支持天数的增加上(平均增加4d),但《指南》指出ECCO2R技术为有创治疗措施,所以上述获益可能并不能抵消相应的损害。另外,此项干预措施的实施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且干预设备在中国未上市导致临床可及性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导致出血事件发生,所以《指南》专家组根据经验判断患者之间对此的价值偏好可能有差异。因此综合上述考量,《指南》做出有条件推荐。


7.《指南》推荐中重度ARDS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实施俯卧位通气,每天不少于12h(强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目前纳入研究的证据多数来自中重度ARDS患者,各项关键临床结局指标均显示中等至大程度获益,例如降低短期和中期死亡风险,提高无呼吸机支持天数,缩短机械通气时间以及ICU住院时间,同时它可能导致的临床负担较小,主要体现在短期和中期气胸发生风险可能会稍有升高。专家组判断俯卧位通气治疗有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中等程度临床获益。该措施实施成本低,临床上可接受度和可行性均良好,且患者的价值偏好也无重大差异(据专家经验判断),所以综合考虑《指南》认为干预措施带来的利大于弊。


8.对于拔管后的ARDS患者,与传统氧疗或无创正压通气相比,《指南建议使用HFNO,并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及时调整(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HFNO与传统氧疗或者无创正压通气相比可能在一些重要临床指标方面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获益,例如机械通气时间小幅度下降,PaO2/FiO2小幅度升高,ICU住院时间以及总住院时间均呈下降趋势,再插管率和死亡风险也可能下降。目前纳入的研究未报道与HFNO相关的临床负担,但是专家组认为HFNO和无创正压通气有时会导致延迟再插管而延误治疗时机,影响患者的预后。专家组根据经验判断HFNO的成本适中,临床可及性好,在用户群中的可接受度高,患者的价值偏好也无重大差异。因此,综合考虑《指南》认为干预措施带来的利大于弊。


9.针对疑似ARDS患者,《指南》建议在以下情况下使用肺部超声:(1)肺部超声可考虑作为X线和CT之前的筛查手段,但是潜在的高假阳性和假阴性率值得关注;(2)在X线和CT不可及,或者患者情况不允许(主要包括病情危重,无法转运或转运风险高的患者)接受X线或CT检查的情况下使用;(3)肺部超声可考虑作为疑似ARDS患者的日常病情评估手段之一。建议针对疑似ARDS患者的肺部超声影像,由两名临床医生独立进行解读,以提高诊断结果的准确性。(有条件推荐,极低证据质量)。


目前纳入证据仅3项临床研究且样本量较少,显示肺部超声相比于X线或CT具备一定的筛查诊断价值,但存在假阳性和假阴性并误导临床医师的风险,整体证据把握度较低。针对上述的不同诊断方式对患者结局(死亡风险、严重程度进展等)的影响,未发现相关证据报道。专家组认为X线和CT作为临床诊断标准,存在放射性,长期操作会影响医护人员健康,同时CT的价格较昂贵,并且病情危重患者难以完成;肺部超声可及性较好,同时具有无创、无放射性、低花费、方便快捷的优点,因此有条件推荐;需要注意的是肺部超声相比于X线或CT图像解读难度较高,对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要求高,同时需要一定的临床经验,不熟练的操作者对肺部超声的图像解读可能会有主观性,导致误诊。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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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林曦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治疗科 呼吸治疗师

呼吸治疗学硕士

发表SCI论文4篇,获专利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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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荷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副主任医师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呼吸治疗科 副主任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呼吸危重症学组委员

四川省医学会重症医学第六届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川省国际医学交流促进会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四川省老年医学会重症专委会常务委员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及SCI论文20余篇,参编书籍4部

参与多项临床及GCP研究,作为负责人承担四川省科技厅项目三项,作为分中心负责人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研究一项



本文由中国医学论坛报社呼吸与危重症编委会编委、呼吸危重症领域主编

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宋立强教授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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