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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心衰,用药最大的顾忌就是低血压。
近日,瑞典一项对超4万例射血分数降低心衰(HFrEF)患者的注册研究表明,对于收缩压较低或用药后收缩压降低的患者,仍应优化心衰患者的药物治疗。
研究显示,基线时从收缩压低于130 mmHg开始,收缩压越低,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越高。
但在同样的收缩压水平下,包括<90 mmHg、90~100 mmHg、100~120 mmHg等各血压水平,心衰用药剂量较高的患者,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是较低的。
图1 不同心力衰竭用药剂量时各种收缩压分组的心血管死亡和(或)心衰住院风险
研究显示,与收缩压≥140 mmHg和应用药物剂量最大的患者相比,收缩压<90 mmHg且药物较低剂量的患者,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最高(HR 4.3,95%CI 3.6~5.1),而同样的收缩压但使用最大药物剂量的患者风险反而较低(HR 2.8,95%CI 2.3~3.5)。
收缩压100~120 mmHg且达到最大药物剂量的患者,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低于收缩压120~140 mmHg但药物剂量较低的患者。
在进一步考虑NT-proBNP水平、男女性别后,心衰用药剂量、收缩压与预后的关系基本一致。
有13761例患者记录了收缩压和药物剂量变化。其中,9.9%报告用药剂量增加时收缩压降低>10 mmHg,有24.6%报告药物剂量未改变或减少时收缩压降低 >10 mmHg。
但分析显示,剂量增加的患者,若收缩压降低>10 mmHg,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未增加;相反,剂量未改变或减量的患者若收缩压降低>10 mmHg,风险是增加的。
作者表示,欧美指南建议,心衰患者若低血压但无症状或症状不严重,应维持药物剂量;但低血压有症状或收缩压< 90 mmHg患者中,推荐首先减少无指征的降压药,在无充血症状时减少袢利尿剂。
中国慢性心衰“新四联”药物治疗临床决策路径专家共识则建议,收缩压≥100 mmHg为安全启动“新四联”药物的条件。
为减少低血压风险,强调小剂量药物联合启动。同时也强调在患者耐受的范围内及时递增药物剂量,尤其是ARNI/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一般建议在4周内递增至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若收缩压<90 mmHg时,在对因治疗基础上,建议给予地高辛增加心肌收缩力;若存在显著的体液潴留,建议强心同时加强利尿。经过处理,收缩压稳定于100 mmHg以上,则及早按照收缩压≥100 mmHg的路径启动“新四联”药物。
已使用“新四联”药物者,若新出现收缩压<90 mmHg,则应先调整或停用其他影响血压的药物,应尽可能继续维持“新四联”治疗,必要时可适当减量应用,待血压回升后,应再次尝试递增剂量。
这项研究纳入了瑞典心衰注册研究中42040例HFrEF患者,患者中位年龄为74岁,29.3%为女性。89.2%的患者使用ACEI;91.7%使用β受体阻滞剂;45.3%使用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MRA)。中位随访27.8个月。
约22%的患者达到了所有三种心衰用药(RAS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和MRA)的目标剂量,不到20%的患者未使用这三种药物或目标剂量不到50%。这三种药物不同治疗剂量用药所致的收缩压差异<5 mmHg。
来源:中国循环杂志
总胆固醇超过7.2 mmol/L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超过4.9 mmol/L,必须马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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