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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亮说法之62】探寻突发事件应对门道 加快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2023-02-13作者:医事法学法律
原创

【说法要点】突发事件,是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一类突发事件,犹如刚刚应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突发事件,法治轨道是妥善之道。要实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要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的目的,没有捷径,但有路径:突发事件应对“2+6”的运用,很是紧要:犹如一把尺子,标注着应急各要素的成分功能,丈量着突发事件应对的活动成效,展示着应急管理法治的得失成败。

 

宋儒亮


新冠疫情的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我们共同经历,我们共同承受,我们也共同应对。

对已经经历、已经承受、已经应对的突发事件进行进一步的观察、剖析与评价,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在“看热闹”还是“看门道”,其之判断、拿捏与权衡,并不容易,背后有着多元的专业考量与结果的输赢考验,比如,在进行突发事件的应对中,是否具备了系统思维、是否实施了全要素管理和是否采取了应急管理法治举措,等等,这其中,诸如预案演练、应急管理、法治运用、信息平台、媒体沟通、社会参与、技术智慧、心理应激、物质储备,等等,都是观察的要素、解析的维度和评论的事项。它们中少一个、丢一点和缺一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可能就掉一档、举措就缺一环、效果效益就差一分。

进行突发事件应对,要做到不“看热闹”而要“看门道”,既需要清晰应急管理新形势新变化,审时度势,也需要紧跟应急管理应对新实践新进展,与时俱进,这其中,这些专业内容的熟悉,这些专门知识的掌握,对我们探寻突发事件应对门道、加快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具有导引的价值和意义。

清楚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新状态,是前提。一是,更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定位和使命应急管理法治发展历史上,2019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二是,更突出了法治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份量和角色。《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指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比如其第八十五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如此前瞻性的理念和制度,让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既有了浓浓的法治气息,又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更注重组织机构在应急管理工作上的决定作用。2018年2月,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出台,国家成立了应急管理部。面对国家应急管理法治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势头,作为国家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重阵的广东,顺势而为,应急管理建设,蓬勃发展,其中,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有了新组织、新平台和新队伍,比如,2018年10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政府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开新局;2018年4月,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成立应急管理教研部,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有了应急管理法治课程; 2021年7月,广东省法学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成立,全省应急管理法治研究,又有了新平台;2022年2月25日,省应急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召开第四届省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专家委员会组长会议。广东第四届省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开始专业运作了。广东应急管理理论与实务工作,又揭开新一页。

掌握专业解构与细分应急管理问题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是关键。解决应急管理面临的实际问题,不能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瞄找应急管理实际问题,科学解析与专业应对。

这其中,关键是要通过视野的运用、思维的转化与方式的转变,进行问题细分、专业解构、厘清要害、因势利导与精准施策。这方面,首要在于要善于从三个不同的视野、思维与方式对问题进行细分和解构,以期更好推进后续应对工作。

一是,面对应急管理实际问题时,要以政治角度进行解构。此时进行的工作,核心就要我们懂得把“实际问题”转为或者浓缩为我们常说的“重大风险”,包括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卫生健康、腐败等领域重大风险。毕竟,从政治视野防范风险,才更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是,面对应急管理实际问题时,当以事件角度进行解构。此时进行的工作,核心就要我们懂得把“实际问题”转为或者聚焦为我们常说的“重大事件”,最典型的“重大事件”就是四类突发事件。毕竟,从事件视野应对实际问题,才能更妥善应对重大事件。

三是,面对应急管理实际问题时,知以个案角度进行解构。此时进行的工作,核心就要我们懂得把“实际问题”转为或者具体为我们常说的“重大个案”。毕竟,从个案视野处置实际问题,才能更依法处置重大个案。

也即,清楚上述三类问题的解构、重构和解析,才能有效面对应急管理的实际问题挑战,才能以针对性进行重大风险的防范、突发事件的应对和重大个案的处置,实现应急处置本领、思维和能力的提升。

知晓应急管理全周期、全要素和全环节功效,是功底。因此,解决应急管理实际问题,实现及时识别、预判和把握事件进展,就不能顾此失彼,须有周全考虑,其中,全周期意识、要素思维与闭环应对,甚是紧要。

这其中,进行解析、抽象与总结,妥善进行突发事件应对活动,这些要素的构成、关系与运用,必须清楚明白。

可用这个“要素”构成公式,予以呈现:

突发事件应对“2+6”

====(预防预案+应急管理)×法治(法制)×沟通(媒体)

×技术(智慧)×物资(粮草)×参与(社会)×应激(心理)

 

应对突发事件,法治轨道是妥善之道。实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的目的,没有捷径,但有路径:突发事件应对“2+6”的运用,很是紧要:犹如一把尺子,标注着应急各要素的成分功能,丈量着突发事件应对的活动成效,展示着应急管理法治的得失成败。这其中,下列的这些提点、提示,有助于用好这个公式,更好促进应急管理工作。

这其中,进行突发事件的应对,认知上要全面: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全周期意识,事前、事发、事中和事后,全覆盖,全环节管理。落实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上,就是强调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各环节,专业发力。

这其中,进行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上创新:比如,基于预防预案+应急管理实践工作,广东就创新演变出了应急处置“四个一”工作机制,也即“一个指挥中心”、“一个前方指挥部”、“一套工作机制”和“一个窗口对外”。

这其中,进行突发事件的应对,运用上要辩证:八大要素,彼此之间,既相对独立,自有一系,又融为一体,形成新系;既缺一不可,又互相成就,形成有力、有效和有序的一个应对活动谱系,这其中,一方面,“+”、“×”、“()”等的呈现,就提示我们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必须要把握好本生原生与次生衍生关系,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要素与内容,捕捉包含全周期、各环节的强、弱信号,以更妥当处置好突发事件;另一方面,深刻领会“×”、认真对待“×”之后这些要素及其内容,就是要害,毕竟,“零”或“倍”之义,有一票否定之义。这其中,应对突发事件,法治轨道是妥善之道。要实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要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的目的,没有捷径,但有路径。突发事件应对“2+6”的运用,很是紧要:犹如一把尺子,标注着应急各要素的成分功能,丈量着突发事件应对的活动成效,展示着应急管理法治的得失成败。

及时复盘应对工作的成功得失,找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的办法,是途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绝不是仅是过去式,更也有将来时。其中,演练复盘,进行成败得失的总结提炼,更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这,是财富宝藏,绝不能轻轻放过。及时总结复盘,找出薄弱环节,“突发事件应对2+6”公式也很管用,实践表明,以应对工作有无全面呈现突发事件应对“2+6”各要素有无呈现为检视标准,其不仅对已经实施或者正在、将来要进行应对活动有指引作用,而且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也有查找作用,比如,在复盘某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发现应对工作中“要素”有减少或者遗漏,可以研判之前的应对活动肯定存在不足,犹如发现成药少了一味,“该药肯定有问题”。

复盘突发事件的应对活动,这三类情况问题多见、常见:

一是,预案,往往不落实。之前制定的“预案”,仿佛突然一下就不存在了,失踪了。表现就是只看到正在进行的应急管理,看不到之前当有的铺垫和积累,似乎都是第一次出现、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应对,也即看不到之前的“预案”及其作用;

二是,规定,常常难落地。之前制定的“法制”、强调运用的“法治”,仿佛突然一下成了摆设,失灵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指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显然,要在突发事件应对、应急管理活动中体现“法制”、“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等,已不是鼓励而是职责。

三是,人文常常不落地。之前都强调的“应激”、都重视的“心理”,仿佛一下突然被忽略了,失望了。人文关怀、心理辅导,等等身心问题,在许多时候许多地方许多领域,似乎还是一个“奢侈品”,或又被当作一个“假问题”。“重物质帮助、轻精神辅导”,并不少见;即便有进行精神抚慰,也难以同“思想工作”有专业区别。这方面专业性、专门性的能力,仍显不足。

这些问题,仍是当前应急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的突出短板。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尽快提升应急冲突能力,必须下大力气,找到正确思路和有效对策,精准施策,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宋儒亮,循证医学博士,法律学教授,国家一级律师。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应急管理教研部主任。

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首届咨询专家。“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主讲专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法律顾问。第四届广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综合管理专家组组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听证等。

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论坛报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理事长、广东省法学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获“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医事法学”栏目主编(《中国医学论坛报》2021年度优秀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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