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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不断变异,奥密克戎(Omicron)已取代德尔塔(Delta),成为目前占据主导地位的“关切变异株”( BA.1、BA.2、BA.3、BA.4、BA.5 及其后代谱系)。相比德尔塔变异株,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致病力相对弱,但具备更强的免疫逃逸能力。
目前,国内外新冠感染药物疗法研发取得了重要进展,如2021年12月21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紧急授权使用辉瑞的新冠口服药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
2022年2月11日,中国药监局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附条件批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组合包装进口注册。2022年3月15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将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作为新型的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纳入诊疗方案。
因此,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尤其在特殊患者身上如何使用。
奈玛特韦是一种SARS-CoV-2主要蛋白酶Mpro(也称为3CLpro或nsp5蛋白酶)的拟态类抑制剂,抑制SARS-CoV-2 Mpro可使其无法处理多蛋白前体,从而阻止病毒复制。
利托那韦抑制CYP3A介导的奈玛特韦代谢,从而提升奈玛特韦的血药浓度。
规格:奈玛特韦片150 mg/利托那韦片100 mg,每板含奈玛特韦片(粉色)4片和利托那韦片(白色)2片,5板/盒。
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
重症COVID-19的高风险因素包括:
1. 高龄(如:≥ 65 岁);
2. 肥胖或超重[如:体质指数(BMI)>25 kg/m2];
3. 目前吸烟者;
4. 慢性肾脏疾病;
5. 糖尿病;
6. 免疫抑制性疾病或免疫抑制治疗;
7. 心血管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或高血压;
8. 慢性肺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中度至重度]、间质性肺疾病、囊性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
9. 镰状细胞病;
10. 神经发育性疾病(例如:脑性麻痹、唐氏综合征)或导致医学复杂性的其他病症(如:遗传或代谢综合征和重度先天性异常);
11. 活动性癌症;
12. 需要相关医疗性支持(与COVID-19无关)(如:气管切开术、胃造瘘术或正压通气等) 。
奈玛特韦,35%经肾脏代谢,蛋白结合率70%;
利托那韦(提升奈玛特韦血药浓度),主要经肝脏代谢,蛋白结合率99%。
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片剂需整片吞服,不得咀嚼、掰开或压碎。
推荐剂量为奈玛特韦 300 mg(2 片)联用利托那韦 100 mg(1 片),每12小时一次口服给药,连续服用5天。在COVID-19确诊以及出现症状后5天内尽快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后因重症或危重 COVID-19 需要住院,也建议完成5天的治疗。
1. 轻度肾损伤患者(eGFR 60~9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在中度肾损伤患者(eGFR 30~60 ml/min)中,应将本品的剂量减少至奈玛特韦/利托那韦150 mg/100 mg,每12小时一次,持续5天,以避免过度暴露。
3. 重度肾损伤患者(eGFR<30 ml/min)未透析(数据较少,谨慎参考):
第1天:奈玛特韦片2片(每片150 mg)联合利托那韦1片(每片100 mg),一次;
第2~5天:奈玛特韦片1片(粉色,每片150 mg)联合利托那韦1片(每片100 mg),每日一次。
重度肾损伤患者(eGFR<30 ml/min)透析(数据较少,谨慎参考):第1天:奈玛特韦片2片(每片150 mg)联合利托那韦1片(每片100mg),一次;
第2~5天:奈玛特韦片1片(每片150 mg)联合利托那韦1片(每片100 mg),每日一次,透析日在血透后服用。
1. 轻度(Child Pugh A 级)或中度(Child-Pugh B 级)肝损伤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2. 不用于严重肝损伤的患者(即Child-Pugh C类),并且对于已经存在肝脏疾病、转氨酶异常或肝炎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1. 儿童≥12岁且体质量≥40 kg,国内NMPA尚未批准,FDA批准可使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推荐,青少年(12~17 岁,体质量≥40 kg)与成人剂量一致。2. 儿童<12岁或体质量≥40 kg, 尚无临床数据,不推荐使用。
1. 妊娠期 动物实验中,奈玛特韦对胎仔形态或胚胎-胎仔存活率无相关影响。大量妇女在妊娠期间暴露于利托那韦,出生缺陷发生率没有增加。因此仅在母体的获益大于胎儿的风险时使用。
2. 哺乳期 尚无临床数据。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本品治疗结束后7天应停止哺乳。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有较多的药物相互作用。
1. 奈玛特韦和利托那韦均为CYP3A的底物,影响CYP3A代谢酶活性的药物都会改变奈玛特韦和利托那韦的代谢。
2. 利托那韦本身是不可逆的CYP3A的强效抑制剂,可以升高其他CYP3A底物的血药浓度。因此,本药不得与高度依赖CYP3A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不得与强效CYP3A诱导剂联用。
禁止联用的常见药物,可参考下表:
备注:表格中仅为禁止联用药物,仍有其他潜在相互作用药物,具体联合用药决策可通过查询利物浦大学COVID-19 药物相互作用网站(https://www.covid19-druginteractions.org/checker) 进行了解。
1. 如果您在过去14天内正在或已经服用CYP3A4酶诱导剂(例如,某些抗惊厥药,抗肿瘤药,利福霉素,圣约翰草),不要使用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
2. 如果您服用血浆半衰期较长、治疗窗口较窄的相互作用药物(例如某些抗心律失常药、抗精神病药、抗肿瘤药),在最后一次剂量后,药物将在体内持续存在,并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即使可以耐受相互作用,也不要立马使用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
常见的不良反应与处理,如下:
本文转发自湖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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