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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汤晓涵
妊娠期高血糖可分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妊娠期高血糖患者推荐使用胰岛素治疗,其血糖控制目标较严格。
建议对处于妊娠期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基础胰岛素联合餐时胰岛素治疗或者胰岛素泵治疗,推荐选择的胰岛素包括短效或速效胰岛素(人胰岛素、门冬胰岛素、赖脯胰岛素),以及中效的人胰岛素和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地特胰岛素和甘精胰岛素)。
空腹血糖控制在3.3~5.3 mmol/L;餐后1 h血糖5.6~7.8 mmol/L;餐后2 h血糖3.9~6.7 mmol/L。
孕期HbA1c目标为6.0%~6.5%;妊娠中晚期HbA1c目标为<6%。
孕中晚期胰岛素需要量较前期增加,因此孕中晚期患者的胰岛素剂量可适当增加。
若患者出现孕期妊娠剧吐或孕晚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促胎儿肺部成熟,其胰岛素剂量则需根据情况进行适当减量或增加。
分娩后胰岛素需要量显著下降,对于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在分娩后可停用胰岛素;而对于诊断考虑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显性糖尿病的患者,其分娩后胰岛素剂量至少减少1/3,同时加强血糖监测,避免发生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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