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指导专家:重医大附三院内分泌疾病中心 陈彦蓉
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期间,可以进行哺乳。虽然抗甲状腺药物均可以从母体血液进入乳汁中,但其剂量远低于治疗剂量,对母乳喂养的宝宝没有风险。既往研究显示,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甲亢患者母乳喂养的婴儿甲状腺功能正常。
首先,临床上最常用的抗甲状腺药物(简称ATD)是硫脲类药物,主要通过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减轻或缓解甲亢症状,分为硫氧嘧啶类和咪唑类,硫氧嘧啶类包括丙硫氧嘧啶,咪唑类包括甲巯咪唑。
其次,国内外指南均指出低至中等剂量的丙硫氧嘧啶和甲巯咪唑对母乳喂养的宝宝都是安全的,推荐每日最大剂量:甲巯咪唑20 mg或丙硫氧嘧啶300 mg。
目前,我国的丙硫氧嘧啶说明书中明确指出哺乳期女性禁用;在甲巯咪唑说明书中提示哺乳期可以服用甲巯咪唑,但每日剂量最高为10 mg,且不能额外给予甲状腺激素。同时,必须定期检测新生儿的甲状腺功能。
最后,应提醒甲亢女性在分娩后需要定期去内分泌科就诊,根据病情,权衡利弊,平衡母乳喂养和服药风险,确定是否用药,用哪种药物。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宝宝从母乳中摄入的抗甲状腺药物浓度,甲亢产妇应当在每次哺乳后立即服药,服药时间与下一次哺乳时间应间隔3~4小时。若在此期间,宝宝需要喂食,可投喂预先存留的乳汁或奶粉。
孕期母体存在“免疫豁免”,甲亢妈妈的甲功常会在妊娠中晚期逐渐改善,分娩后这种“豁免”一旦解除,则会出现“免疫反跳”。
由于产后自身免疫应答增强,孕期控制稳定的病症可能复发或加重,尤其在伴有高水平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的患者中。因此,建议产后42天对甲亢母亲的甲状腺功能进行全面的再评估,并在产后第3个月、第6个月和第12个月定期复查甲功和抗体,如果发生产后甲功异常,则需要根据病情增加复查频率。
婴儿所需的碘从母乳中获得,哺乳期妇女也需要增加碘的摄入量。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哺乳期妇女碘摄入量为250 μg/d,我国营养学会推荐哺乳期碘摄入量240 μg/d。
如果每天食用碘盐,哺乳期女性则不需要额外补充碘剂;如果不食用含碘盐,每日在正常饮食基础上需要再补碘150 μg,补充剂型最好是碘化钾形式(或者含相同剂量碘化钾的复合维生素)。
在哺乳期的碘摄入量的安全上限为500 μg/d,需要警惕碘摄入过量。
来源:重医大附三院内分泌疾病中心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