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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通气的标准
临床指标上,符合下述条件应实施机械通气:
①经积极治疗后病情仍继续恶化;
②意识障碍;
③呼吸形式严重异常,例如呼吸频率>35~40次/分钟或<6~8次/分钟,或呼吸节律异常,或自主呼吸微弱或消失;
④血气分析提示严重通气和(或)氧合障碍:动脉血氧分压<50mmHg,尤其是充分氧疗后仍<50mmHg;
⑤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进行性升高;
⑥pH动态下降。
2.机械通气相关参数
潮气量
8~10ml/kg(常用范围),ARDS保护性通气,保证气道平台压不超过30cmH20。
呼吸频率
8~20次/分,机械通气后依据血气分析等二次调整。
吸呼比
一般吸气时间0.8~1.2秒,吸呼比1:2~1:1.5,对于控制通气来说,可适当延长吸气时间来提高平均气道压,改善氧合。
吸入氧浓度
避免长时间高浓度吸氧,一般认为50%的吸氧是安全的。
触发灵敏度
压力触发-0.5~1.5 cmH20;流量触发:1~3 L/min。流量触发可能使患者更舒服。
PEEP
理论上应滴定最佳PEEP,但操作困难。
本文首发于慢慢学重症 综合自《ICU主治医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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