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作者:江苏省人民医院 袁杨刚
激素的剂量及用法取决于肾脏损伤的类型、活动性、严重程度及其他器官损伤的范围和程度。活动增生性LN(Ⅲ型、Ⅳ型、Ⅲ/Ⅳ+Ⅴ型)及伴有血栓性微血管病(TMA)的LN,先给予大剂量甲泼尼龙静脉冲击治疗(500 mg/d或750 mg/d,静脉滴注,连续3 d),后续口服泼尼松(或甲泼尼龙)0.5~0.6 mg·kg-1·d-1。病变特别严重的患者(如新月体比例超过50%),甲泼尼龙静脉冲击治疗可重复一个疗程。其他类型LN可口服泼尼松,剂量为0.5~1.0 mg·kg-1·d-1,4~6周后逐步减量。长期维持激素最好能减量至7.5 mg/d以内,如果条件允许则停用。
目前关于激素的剂量和疗程尚缺乏强有力的临床试验证据,应根据病理类型、激素治疗反应性及是否存在合并症进行选择。
Ⅲ/Ⅳ型狼疮性肾炎诱导治疗激素使用方案
推荐活动性Ⅲ或Ⅳ型狼疮性肾炎伴或不伴膜性成分的患者,诱导治疗应使用糖皮质激素联合低剂量静脉注射环磷酰胺或MPAA(霉酚酸类似物)治疗。静脉注射甲强龙0.25~0.5g/d 1-3d,随后给予口服强的松0.6~1mg/kg/d(不超过80mg/d),逐渐减量到维持剂量。
在活动性狼疮性肾炎的诱导治疗期间,当肾脏和肾外疾病表现达到满意的改善时,可考虑在短期疗程的甲强龙冲击后采用减量的糖皮质激素方案。
Ⅲ/Ⅳ型狼疮性肾炎维持治疗激素使用方案
维持治疗期间,糖皮质激素应逐渐减少到最低剂量,除非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肾外狼疮;患者维持完全临床肾缓解12个月后,可以考虑停用糖皮质激素。
来源:整理自中国医学论坛报“狼疮性肾炎规范化诊疗”专题,江苏省人民医院张承宁教授审阅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