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评论
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3.应针对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在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中,有指征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见下表: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 ≤ 0.1×109/L)持续时间超过7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要参阅相关专题文献。
本文节选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