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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版)》在《中华肝脏病杂志》发布。为帮助临床医生在慢性乙型肝炎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等方面做出合理决策,《中国医学论坛报》诚邀广大临床医生将临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反馈给我们,我们将邀请肝病、感染领域顶级专家对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
十一
|NAs 治疗|
(一)NAs 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1.恩替卡韦(entecavir,ETV):ETV可强效抑制病毒复制、改善肝脏炎症,长期治疗可改善肝硬化患者组织学病变,显著降低肝硬化并发症和HCC的发生率,降低肝脏相关和全因病死率[116,120-121] 。在初治CHB患者中,ETV 5年累积耐药发生率为 1.2%[122] 。ETV 安全性较好,在随访10年的全球多中心队列研究中,仅0.2%应用ETV的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120]。
2.富马酸替诺福韦酯(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TDF):TDF可强效抑制病毒复制,长期治疗显著改善肝脏组织学,降低HCC发生率[123-125]。TDF耐药率极低,在临床研究中8年累积耐药发生率为0。TDF安全性较好,在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低。但观察性研究提示,使用 TDF 的患者,尤其对高龄或绝经期患者,有新发或加重肾功能损伤及骨质疏松的风险[124] 。在拉米夫定耐药 、阿德福韦酯(adefovir dipivoxil,ADV)耐药、ETV耐药或多药耐药患者中,TDF的病毒学应答率仍高达70%~98%,且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病毒学应答率逐渐升高[126-127]。
来自韩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两项队列研究显示,长期应用 TDF 治疗 CHB 在降低 HCC 风险方面优于 ETV[128-129] 。但国内外其他大型队列研究却显示,TDF 与 ETV 降低HCC发生风险的效果相似[130-133]。基于以上研究的多个荟萃分析也未能得出一致的明确结论,而研究间地域、既往NAs用药史、基线时疾病分期的差异,以及不同用药组间队列建立年代和随访时间长短的差异,可能都是影响荟萃分析结果和结论的混杂因素[134-135]。
3.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enofovir alafenamide fumarate,TAF):TAF 可强效抑制病毒复制,长期应用TAF治疗的疗效与TDF相比:病毒学应答率相似,生物化学应答率更优[136-138]。TAF安全性较好,在骨代谢和肾脏安全性方面优于 TDF,但可能有影响脂质代谢的风险[137] 。TAF可在ETV部分病毒学应答的患者中应用[139-140] ,我国一项前瞻性研究显示,换用TAF治疗24周后完全病毒学应答率和ALT复常率较继续ETV治疗显著升高[139]。
4.艾米替诺福韦(tenofovir amibufenamide, TMF):TMF肝细胞靶向性较高,Ⅲ期临床试验显示,经96周治疗后,TMF的病毒学应答率与TDF相似,ALT复常率略优于TDF(分别为74.4%与64.9%, P =0.002)。TMF安全性较好,治疗96周后脊柱、髋关节和股骨颈密度下降值明显低于TDF,肾小球滤过率下降幅度明显小于TDF。TMF治疗48周后血脂异常发生率高于TDF(分别为11.4%与3.0%,P <0.001),但 96 周持续治疗显示血脂在 48 周已趋于稳定[141-142]。
(二)NAs耐药的预防和处理
1.初始治疗患者:首选强效低耐药药物。
2.治疗中患者:定期检测HBV DNA定量,以便及时发现病毒学突破、低病毒血症及应答不佳者,并尽早给予挽救治疗,见附录表4。NAs耐药者改用Peg-IFN-α联合治疗的应答率较低。
(三)NAs疗程
大部分患者需要长期NAs治疗,停药后病毒学复发率高[143] 。 对 HBeAg 阳性 CHB, HBV DNA 检测不到 、HBeAg血清学转换后,如果达到HBsAg<100 IU/ml可以降低停药后复发风险[144-145]。对HBeAg阴性CHB,一般需要更长期治疗,HBV DNA检测不到,HBsAg消失和/或出现抗-HBs,并且经过巩固治疗至少6个月后才可考虑停药。
十二
|干扰素α治疗|
我国已批准Peg-IFN-α和干扰素α用于CHB治疗。
(一)Peg-IFN-α治疗的方案及疗效
1.Peg-IFN-α单药治疗:对于初治CHB患者,Peg-IFN-α治疗可使部分患者获得病毒学应答(HBeAg阳性、阴性患者均<50%)和 HBsAg 清除(治疗 3 年后 HBsAg 清除率达8.7%~11.0%)。治疗前 HBV DNA<2×108 IU/ml、ALT高水平(2~10×ULN)或肝组织炎症坏死G2及以上、A或B基因型、基线低HBsAg水平(<25 000 IU/ml)[102] 、基线抗-HBc定量高水平[65],提示干扰素疗效较好。
2.Peg-IFN-α与NAs联合治疗:对NAs经治CHB患者中符合条件的优势人群,联合Peg-IFN-α可使部分患者获得临床治愈[146-150] 。多项研究显示,干扰素治疗前 HBsAg低水平(<1 500 IU/ml)且 HBeAg阴性的优势患者接受序贯Peg-IFN-α治疗更有可能实现临床治愈[147-149]。治疗早期病毒学应答情况(治疗24周时HBsAg<200 IU/ml或下降>1 log10 IU/ml)可以帮助预测联合治疗48~96周后可能获益的患者[102,150-151] 。治疗结束时低水平 HBcrAg和高水平抗-HBs可预测Peg-IFN-α停药后能获得持久的临床治愈[152]。
3. Peg-IFN-α可能降低HBV相关HCC发生率:有研究显示,应用Peg-IFN-α治疗可降低CHB患者长期随访中HCC的发生率[102,146,153],但仍需进一步证实。
(二)Peg-IFN-α的不良反应及禁忌证[9, 102]
Peg-IFN-α的主要不良反应包括:
1. 流感样症候群:发热、头痛、肌痛和乏力等,可在注射干扰素α前或用药时服用非甾体抗炎药。
2. 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计数≤0.75×109 /L和/或血小板计数<50×109 /L,应降低干扰素剂量;1~2周后复查,如恢复则增加至原量。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 /L和/或血小板计数<25×109 /L,则应暂停使用干扰素。对中性粒细胞计数明显降低者,可试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3. 其他:自身免疫病(出现自身抗体、少数出现甲状腺疾病、糖尿病、血小板计数减少、银屑病、白斑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精神异常(抑郁、妄想、重度焦虑等),及其他少见不良反应(视网膜病变、间质性肺炎、听力下降、肾脏损伤、心血管并发症等),应立刻停止干扰素治疗,必要时至专科进一步诊治。
Peg-IFN-α治疗的禁忌证包括:
1.绝对禁忌证:妊娠或短期内有妊娠计划、精神病史(具有精神分裂症或严重抑郁症等病史)、未能控制的癫痫、失代偿期肝硬化、未控制的自身免疫病,及严重感染、视网膜疾病、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基础疾病。
2. 相对禁忌证:甲状腺疾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
推荐意见13:HBeAg阳性CHB患者首选NAs (ETV、TDF、TAF 或 TMF)治疗(A1)。大多数患者需要长期用药,最好至HBsAg消失再停药。如因各种原因希望停药,治疗 1 年 HBV DNA 低于检测下限、ALT 复常和 HBeAg血清学转换,再巩固治疗至少3年(每隔6个月复查1次)仍保持不变,且HBsAg<100 IU/ml,可尝试停药,但应严密监测,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B2)。
推荐意见14:HBeAg 阳性CHB患者也可采用Peg-IFN-α 治疗。治疗 24 周时,若 HBV DNA 下降<2 log10 IU/ml 且 HBsAg 定量仍>2×104 IU/ml,建议停用Peg-IFN-α治疗,改为NAs治疗(A1)。Peg-IFN-α有效患者疗程为48周,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延长疗程,但不宜超过96周(B1)。
推荐意见15:HBeAg阴性CHB患者首选NAs (ETV、TDF、TAF或TMF)治疗(A1)。建议HBsAg消失和/或出现抗-HBs,且HBV DNA检测不到,巩固治疗6个月仍检测不到者,可停药随访(B1)。
推荐意见16:HBeAg 阴性 CHB 患者也可采用Peg-IFN-α 治疗。治疗 12 周时,若 HBV DNA 下降<2 log10 IU/ml,或HBsAg定量下降<1 log10 IU/ml,建议停用Peg-IFN-α治疗,改为NAs治疗(B1)。有效者疗程为48周,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延长疗程,但不宜超过96周(B1)。
推荐意见17:在一些符合条件的患者中,如:NAs治疗后HBV DNA定量<检测下限、HBeAg阴转,且HBsAg<1 500 IU/ml时,结合患者意愿可考虑加用Peg-IFN-α治疗,以追求临床治愈。治疗24周后,若HBsAg<200 IU/ml或下降>1 log10 IU/ml,建议继续NAs联合Peg-IFN-α治疗至48~96周;治疗24周后,若HBsAg仍≥200 IU/ml,可考虑停用Peg-IFN-α,继续NAs治疗(B2)。
推荐意见18: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推荐采用ETV、TDF、TAF 进行长期抗病毒治疗;如果采用Peg-IFN-α治疗,需密切监测相关不良反应(A1)。
推荐意见19: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推荐采用ETV或TDF长期治疗,禁用Peg-IFN-α治疗(A1),若必要可以应用TAF治疗(B1)。
十三
|其他治疗|
抗HBV治疗可降低CHB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降低HBV相关HCC的发生率,提高患者生存率,是慢性HBV感染者最重要的治疗措施。此外,还有抗炎、抗氧化、保肝、抗纤维化、调节免疫等治疗。
1. 抗炎、抗氧化、保肝治疗:HBV感染后导致肝细胞炎症坏死是疾病进展的重要病理生理过程。甘草酸制剂、水飞蓟素制剂、多不饱和卵磷脂制剂和双环醇等具有抗炎、抗氧化和保护肝细胞等作用,有望减轻肝脏炎症损伤。对肝组织炎症明显或ALT水平明显升高的患者,可以酌情使用,但不宜多种联合。
2. 抗纤维化治疗:多个抗纤维化中药方剂如安络化纤丸、复方鳖甲软肝片、扶正化瘀片,在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中均显示一定的抗纤维化作用[154-157],对明显纤维化或肝硬化患者可以酌情选用。
内容节选自《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
原文刊发于《中华肝脏病杂志》, 2022, 30(12): 1309-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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